昨天,北京市人大代表、市長王安順參加朝陽團審議,他在發言中表示,治理北京大氣污染要有一股狠勁兒,他已經和中央簽署了責任狀,落實即將出台的《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採取多種措施,努力治理污染。完不成治理大氣污染的任務,他將“提頭來見”。(1月19日《北京青年報》)
  霧霾,這個在2008年之前很少聽說的環境污染現象,如今卻成為一種常態天氣。而且已經由原來的“北京專屬”發展到了全國各地都出現霧霾天氣,甚至有的地方比如石家莊等地霧霾天數和污染程度比北京還厲害。霧霾之痛,成了全國人民的痛,如何治理霧霾也就成為當前各級地方政府兩會的重要議題。
  北京作為首都,首善之區,不僅僅是在社會管理以及經濟發展和文化繁榮方面走在全國的前列,而且在環境污染的整治方面必然也要走在全國的前列,據悉北京將拿出幾千億的資金來治理霧霾,而且北京市長還拿出中央領導跟他開玩笑的話來表明此次治理霧霾的決心,可以肯定的是,對於此次治理霧霾的決心是非常大的。
  雖然治理霧霾要求各級領導要充分重視,必須拿出治理不好就要“提頭來見”決心,但是霧霾治理要真正見成效,還得必須有讓“提頭來見”的決心堅實生根的土壤,這個土壤就是政府部門必須拿出切實有效的治理霧霾的措施來,不能眼光老盯著私家車限行上,而要把治理霧霾的矛頭對準一些真正的污染大戶——北京市周邊的化工企業、鋼鐵企業以及各種其他污染,並且要採取逐級考核量化的方式,責任到人,層層簽訂責任狀,把治理霧霾的考核結果和當地主要領導的政績考核掛鉤,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其實在治理霧霾的問題上,之所以地方政府一直沒有拿出大決心,還是和地方的發展利益和環境保護之間這對難解的矛盾有關。在很多地方一把手的眼裡,無論是河水別污染還是空氣中有霧霾,這都是“發展中不可避免的代價”,不然就沒法招商引資,促進地方GDP的增速和發展。
  這種唯“GDP中心論”在地方很多一把手的觀念中還是很有市場的,因為這種招來大型能源企業,在短時間內快速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經驗”已經深深烙印在一些領導的發展觀里,而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天平上,他們總是會不自覺的傾向於先把經濟發展起來再保護環境的思維怪圈,殊不知,即使經濟發展起來了,如果老百姓連呼吸新鮮口氣都成了奢望,那這樣的發展又有什麼意義?而且,為改善和治理環境所投入的成本,可能都能趕得上破壞環境發展經濟所獲得的益處。
  “提頭來見”是一種決心的表達,但是如何讓“提頭來見”別隻成為一種決心表達,還需要在責任考核上下下功夫。其實對於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辯證關係以及相關制度設計,我們都不缺,大部分領導幹部也都認識的比較透徹,關鍵是我們缺乏對環境保護法律的剛性認識,總是在敬畏保護環境的相關法律上打折扣,這才是治理霧霾最大的障礙。走出這個怪圈,還是先要從敬畏法律、加強領導幹部考核入手,至於“提頭來見”的表述,我們就權當是一種決心的表達吧。(蘇曉倩)  (原標題:“提頭來見”的治霾決心需要現實土壤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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