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記者從市紀委監察局獲悉,日前成都市下發了《關於開展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即日起至12月底,成都市將集中整治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12月5日前,所有領導幹部都將公開承諾“拒收不送紅包禮金”。(11月24日《成都商報》)
  無須諱言,隨著中央整風的不斷深入,許多官員將名賄轉為暗腐——通過人情往來、電子禮券等方式聯絡感情。目前由“禮”生財,已是個別領導創收的新途徑。的確,一個500元、1000元的紅包,看著並不起眼。但倘若集聚起來,也是一筆巨額財產。成都市把註意力聚焦在紅包腐敗上,是反腐的一次與時俱進。地方政府的這種反腐嗅覺與責任意識,值得點贊。
  領導幹部公開承諾“拒收紅包”、嚴查電子紅包,違規收紅包被查處後實名曝光……乍一看,《方案》的殺傷力頗大,有助於管住日益泛濫的人情消費、變相行賄。但問題是,除了曝光、點名、問責等“老三篇”,會收到叫好叫座的實效麽?誠然,從效果上看,這些老辦法確實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在四風形成“抗藥性”的當下,點名、曝光很難徹底根治人情腐敗。否則,各地也不會輪番發文,整治人情風。
  在今年9月,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透露:收受禮金罪已經寫入正在研討的刑法修正案(九)。雖然,收受禮金罪並未最終出現在征求意見稿上。但無疑,收受禮金罪指出了一個整治人情風的重要方法——入刑。為何人情腐敗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是人情掩護下的收禮無罪。當前,對收受禮金違紀行為的處理,主要是給予黨政紀律處分。譬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官員單純收受禮金,視情節輕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紀律處分。然而,與落馬相比,收受人情“禮”,無疑是貪官最安全的選擇。
  誠然,“禮金入刑”在實踐中難以和正常的人情往來區分,還可能降低對受賄的打擊力度。而且,可能會導致一些受賄行為按收受禮金處理,以致重罪輕罰。但問題不能掩蓋實施的必要性。從大方向上看,“禮金入刑”仍是發展方向。與其讓地方政府在紀律處罰上,一次次向紅包腐敗,發起堂吉訶德戰風車式的衝鋒,不如在制度面發力,用“禮金入刑”化解紅包腐敗。
  但願,各地點名、曝光、批評等老手段的乏力表現,能成為禮金入刑再出發的起點。
  文/薛家明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曝光批評”再證禮金入刑的必要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v58nvqkx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